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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教学评价澳大利亚大学的排名 | |||||||||||||||||||
|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30 | |||||||||||||||||||
以教学评价澳大利亚大学的排名以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是以大学取得的研究经费为主要标准来分配大学经费的。去年, 澳大利亚教育、科学及培训部门首次采用澳大利亚毕业生理事会(Graduate Careers Australia) 对大学毕业生的调查结果作为分配大学经费的主要标准,引起了许多大学校长的强烈不满。原因是GCA的评审标准单方面强调大学毕业生的感受,完全忽略大学在学术研究的声誉, 教职员的质素,研究生及本科生选生标准,财力资源及图书设备等多方面的综合性评审。 GCA的问卷调查是以下列七个因素来向38间公立大学毕业生查询的: 学生整体技能的提高,对教学满意程度,对大学整体满意程度,毕业后全职工作率,继续深造率,中途停学率及学习合格率,然后依得分排列位置。由于注重学术研究的大学教职员不一定在教学方面也会出色(且往往是相反的多),及对学生的学习要求较低的老师反而会受学生欢迎,因此只能反映出学生对大学的印象分。不过,教育部长Brenda Nelson认为大学的主要功能是教学,所以应以教学成就来奖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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